例稿名稱: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停止拍賣公告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2年2月4日 發文字號:111北金職四字第63號 主旨:本公司受理111北金職四字第63號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 ,茲因債務人對拍賣價格有意見,原定112年2月8日上午 11時整拍賣債務人韓金館餐飲股份有限公司不動產之程序 停止。 組別:四 函稿代碼:3-30(臺北地方法院案號:110年度司執祥字第83567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