例稿名稱: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停止拍賣公告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3年4月9日 發文字號:113北金職九字第11號 主旨:本公司受理113北金職九字第11號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 件,茲因債權人撤回執行,原定113年4月10日上午11時整 拍賣債務人姚立君 (即姚許淑美繼承人)等不動產之程序 停止。 組別:九 函稿代碼:3-30(臺北地方法院案號:112年度司執祥字第144011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