例稿名稱: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中部分公司停止拍賣 公告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10月21日 發文字號:114中金職同字第157號 主旨:本公司受理114中金職同字第157號(臺中地方法院案號: 113年度司執寅字第50857號)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,茲 因拍賣條件變更,原定114年10月22日上午11時整拍賣債 務人李美賞不動產之第三次拍賣程序停止。 組別:同 函稿代碼:3-30(臺中地方法院案號:113年度司執寅字第50857號)